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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2022年菏泽长城学校招生简章(菏泽3+2大专学校招生)

来源:中国职校招生网   时间:2022-07-26 14:44:38

牡丹区8所小学发布招生公告后

又有

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

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牡丹区东关小学

牡丹区太原路小学

牡丹区东苑小学

牡丹区双河小学

相继发布招生公告

详细内容如下:

注:牡丹区杏坛小学、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牡丹区第二小学校本部、牡丹区第四小学、牡丹区第五小学、牡丹区长城学校、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牡丹区实验小学招生公告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速看!牡丹区8所小学发布招生公告,附招生信息采集方法

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

2020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区内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区域一:东至220国道,西至昆明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西路。

区域二:东至杨店东路,西至昆明路,南至新石铁路,北至长江路。

三、报名所需条件:

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本人页)并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如:房产或户籍、军人子女、务工经商等),正面注明儿童姓名、证件名称、件数及联系电话。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 仅有户籍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 军人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 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 仅有住房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6. 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经商还需提供营业执照(需一年以上);务工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一年以上)。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 网上申报:

(1) 2020年8月17日—19日,入学儿童监护人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 链接。(文章最后附注册教程)

2.现场审核:

地点: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

时间安排:8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

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请家长根据安排按时到校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

五、特别说明:

1. 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新生入学资格,并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时间充足,凡通过平台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的均能得到现场审核,请家长不要连夜排队。

学校咨询电话:5665015;5665168

咨询时间:8月16日至8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

2020年8月16日

2020年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 招生范围

区域1:东至西大堤,西至昆明路,南至曹州路,北至黄河路(含李峨、民泰两社区)

区域2:东至西安路,西至西大堤,南至华西路,北至黄河路(含益民社区该区域内居民)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辖区内居民子女。

一、 招生时间

2020年8月17-22日

四、 入学证件要求(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其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房产依据入学,提供拆迁协议时,需同时提供城区无房证明。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和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注册或缴费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

五、网上预报名

1.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2. 信息采集方法:

(1)登陆“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六、现场审核

网上预报名完成后,学校组织入学材料收取和审验工作。

1. 入学材料收取时间:

8月17-19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提交入学证明材料,提交材料时,必须持有网上预报名截图,否则,不予受理。提交材料时间截止到8月19日下午6:0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

2. 审验时间:8月20-22日,学校结合公安、住建、人设、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审核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并采取登门入户的形式实地调查。

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凡材料审验合格满足入学条件者(可在平台查看),24号下午3:00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招生咨询电话

0530-7387599

0530-7387519

八、特别说明

1. 请家长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材料。提供的证件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正面注明证件名称、件数、学生姓名和家长联系电话。请家长按照规定时间一次性交齐材料,补交材料概不接受。

2. 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排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九、其他事宜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校通知。

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2020年8月16日

2020年牡丹区东关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东关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1:东至牡丹路,西至青年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康庄路。

区域2:东至青年路,西至东环城河,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康庄路。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

前出生)的牡丹区东关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

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注册或缴费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1.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2.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六、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及现场材料提交工作安排

8月17日—1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00)

地点:牡丹区东关小学院内(青年北路)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要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0日-21日 学校审核材料及入户实际走访,请家中或经营场所留人。

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

8月24日 处理遗留问题

8月26日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家长下午3:00 到学校领录取通知书。

七、咨询电话:

0530-3967956 0530-3967958

0530-3967619 0530-3981388

0530-3967618 0530-5193766

八、特别说明: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审查材料时,请家长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聚集,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学校,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菏泽市牡丹区东关小学

2020年8月16日

2020年牡丹区太原路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太原路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双河路、北至黄河路。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太原路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

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

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注册或缴费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1.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2.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六、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及现场材料提交工作安排

8月17日—1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00)

地点:牡丹区太原路小学院内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0日-21日 学校审核材料及入户实际走访,请家中或经营场所留人。

8月22日 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

8月24日 处理遗留问题。

8月26日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家长下午3:00到校领录取通知书。

七、咨询电话:0530-7382667

八、特别说明: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审查材料时,请家长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聚集,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学校,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小学

2020年8月16日

牡丹区东苑小学2020年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

区域1: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双河路。

区域2:杨庄社区(原住居民)

二、年龄要求: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学区居民子女。

三、入学证件要求

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拆迁协议)。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2.户籍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军人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机关证明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非牡丹区户籍)。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不作为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非牡丹区户籍)、营业执照、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前)。

四、入学注册流程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

2.网上录取

8月20—22日

3.提交材料

(1) 监护人带孩子一起到学校提交材料。

(2) 8月19日上午8:00—11:30 杨庄社区和环堤公园以西

8月19日下午15:00—18:00 环堤公园以东

(3)提交材料必须和上传平台信息一致。

(4)家长在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 “等待审核”页面截图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五、温馨提示

1.孩子户籍和监护人不在一起的,报名注册时需上传、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

2.户口簿上传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本人页。

3.购房合同需上传关键信息:含编号、房号、面积、用途、签字盖章、买受人(身份证号)等。

4.复印件一定要齐全,不要遗漏。

5.监护人一定要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招生政策和操作流程,确保所填信息和证件资料的真实、准确。

六、注意事项

1、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家长根据学校安排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禁止吸烟,佩戴口罩,并自觉排队。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提交材料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招生服务电话: 0530—7799018

0530—7711996

2020年牡丹区双河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0〕12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双河小学2020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赵王河,西至太原路,南至丹阳路,北至黄河路(含打渔店、魏海社区)。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

前出生)的牡丹区双河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2020年8月17-22日

四、入学证件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标明材料类别:1.户籍和房产;2.户籍;3.军人子女;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5.房产;6.学区内经商子女、学区内务工子女。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无房证明。

3.军人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引进人才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办开具有关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5.仅有住房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拆迁协议可以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但是异地安置、货币补偿、个人交易的拆迁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另:商业用房、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全部复印)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注册或缴费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

档案袋内需提交证件: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儿童户籍页共四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儿童户口与直接监护人不在一起的,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网上预报名

信息采集时间:8月17-19日

信息采集方法

(1)登录“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牡丹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链接。

(2)观看“注册报名指导”动漫,熟悉注册报名方法。

(3)

六、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及现场材料提交工作安排

8月17日—1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00)

地点:牡丹区双河小学院内

家长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平台报名成功后,持截取或拍照等待审核页面到校提交报名类别的证件材料,所提交材料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材料。(家长将报名截图交审查老师查看,方可提交材料)

为保证提交材料工作规范有序,只限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所提交的材料按照原件、复印件分类订好,一人一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学生姓名、报名类别、监护人联系电话、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

8月20日-21日 学校审核材料及入户实际走访,请家中或经营场所留人。

8月22日在招生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及时登录查看,并下载录取通知书电子版,按学校安排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8月24日处理遗留问题。

七、咨询电话:

李老师:7357631 朱老师:7357636

八、特别说明:

1.请家长一定按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到校提交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当下正处于“创城”关键时期,请相关人员有序停放车辆,保持环境卫生。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审查材料时,请家长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聚集,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学校,如有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曾前往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等情况的,不得到审核现场。

3.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菏泽市牡丹区双河小学

202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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